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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2013年起考试次数调整为三次
各市、县区自考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考办,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自考办,各助学单位:
鉴于目前自学考试新形势新特点,经广泛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并参照华东区以及其它兄弟省市经验与做法,决定从2013年开始,将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次数从4次调整为3次,即1月、4月、10月,取消7月份的考试,请做好相关准备和工作的衔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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