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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福建厦门下半年自考免考办理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自考免考现场办理时间12月9——10日


    上班时间:上午8:2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厦门火炬二路269号(大唐世家厦门三中旁)


    咨询电话:5703121.


    提醒:


    1、08年7月(包含7月)以前参加自考,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的仍可免考08年7月至02年间的自考考试计划中的公共政治课程。


    2、凡在我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含一级B)、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NIT中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模块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全国公共英语(PETS)笔试单项合格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笔试成绩426分以上者(含426分)、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A级证书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计算机基础与语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含实践)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注意:网上无法申请免考的考生,要提供错误信息和办免考的材料在自考办现场办理免考的时间内到自考办办理免考。


    “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底,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底。


    免考规定及其相关材料


    1、用全国计算机等级一级及其以上级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计算机应用基础》(0018)或《计算机应用技术》(2316)课程(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用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高级语言程序设计》(0342)(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用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PC技术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2277)(包括理论和实践考试)。用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包括实践)。


    2、用全国英语等级PETS——2级合格证(或笔试合格成绩)或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A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英语(一)。用全国英语等级PETS——3级合格证(或笔试合格成绩)、大学英语等级笔试成绩426分以上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英语(一)和英语(二)。用自考课程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的不用办理免考手续,毕业时提供自考课程合格证。


    3,用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国家导游员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1525)导游实务课程。用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的餐厅服务员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1794)餐厅服务与管理;用前厅客房服务员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1795)前厅客房服务与管理;取得调酒师中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厦门准考证可免(1796)酒吧操作与管理。


    4、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或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复印件(应含有姓名、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成绩)并由其院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或由本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由该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厦门准考证可免相应的自考课程(参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自学考试商务管理(中英合作)专业和金融管理(中英合作)专业中的商务英语课程采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和UCLES合作的商务英语证书(BEC)考试的1级,合格标准为BEC1的C等,免口试。凡取得该证书的考生,带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考试中心办理免考手续。


    5、收费标准:40元/门(福建省组织考的全国计算机等级、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以及福建自考毕业证书办免考的不收费)。


    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


    2、“课程免考申请表”(向县自考办领取)。


    3、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①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②自学考试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一份。个别考生如有困难,也可提供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的档案中的个人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应在免考课程处作出明显标记),复印件上要有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完整、更改和无验证的无效。


    4、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免考时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准考证号和报考专业)


    5、凡在我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含一级B)、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合格证书、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NIT中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技术应用模块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PETS)(二级以上含二级)、全国公共英语(PETS)笔试单项合格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笔试成绩426分以上者(含426分)、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A级证书的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或“计算机应用技术(含实践)”、“计算机基础与语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含实践)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实践)”、“英语(一)”、“英语(二)”的。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具体操作请查看网站的“免考申请演示”


    网上免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网上申请免考”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底,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底。在外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有关证书者,可向当地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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