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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福建自考命题考试《国家税收》考试原则及形式
为组织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税自考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国家税收》(课程代码:0061)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命题工作,根据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说明。
一、考试原则
1、考试标准
本课程考试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同专业、相同层次、相同课程的本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作答,并有适当的时间检查作答情况。
2、考试依据和范围
本课程考试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3年10月颁布的《国家税收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国家税收教材(郝玉如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为考试范围。
3、考试内容
本课程考试内容覆盖到章。其中,重点章节为第三、五、六章;次重点章节为一、二、四、九、十三章;一般章节为第七、八、十、十一、十二、十四章。
本课程试题对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一般为:识记占25%,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25%,综合应用占20%。试题难易度比例一般为:容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
二、考试形式与考试题型
1、考试形式
本课程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2、考试题型
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简答题、论述题等。
三、有关本课程的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以携带的工具)
本课程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无记忆存储功能以及无通讯功能的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