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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自考期间保管好证件
4月自考已经开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在考试当天要保管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避免因丢失证件耽误考试。
在补办准考证的现场,记者采访后发现,近一半考生是在考试期间丢失的准考证。由于考生平时很少用到准考证,在考试期间才拿出来,如果不注意保管,很有可能丢失。考生徐女士介绍,自己参加1月自考第二天的考试,走出考场后就一直把准考证捏在手里,回到家后发现原本应在手里的准考证不见了,之后也没能找到。区县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也有不少考生因为考试时精力过于集中,常在考试后连准考证都不拿就走出考场,每期考试后主考校都会捡到一些考生丢掉的准考证。有些考生在考场遗落准考证后也没回来领取。
一般情况下,考生遗落在考场的证件会被监考人员捡到。考生如果是在考试期间丢失了准考证,可先向考点校或所在考区自考办咨询是否捡到自己的准考证。如果找到要及时取回;如果准考证丢失后无法找到,则要及时办理临时准考证。
除准考证外,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也要在考试期间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及新生注册时认可的证件。这类身份证件一旦在考试时丢失,未必能及时补办。考生更要注意保管。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考生参加每场考试前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入场。准考证一旦丢失,考生如不能及时找回或办理临时准考证,将可能错过考试。考生在前往考场的路上,一定要把证件放在不易丢失的地方,不要一直用手拿着或放在衣兜里。在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有意识地把证件装好,以免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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