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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播音与主持专业(独立本科)考试大纲
专业代码:01B0509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播音与主持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国家急需的高素质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而设置的。通过本专业的学习,使考生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以及艺术、美学等多种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影视制作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科的专门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课程设置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层次专业的要求一致;同时结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应考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专科毕业的基础上,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2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总计达到68学分以上,毕业设计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主考学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设计经答辩未通过的,必须补做,不补做者不予毕业,补做合格的,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3
03684
综合英语(四)
10
上机
4
04121
中国文化导论
6
笔试
5
09343
电视传播概论
5
笔试
6
09344
播音创作基础
6
非笔试
7
09345
节目主持艺术
6
非笔试
8
07178
普通话语音与发声
4
非笔试
9
07176
即兴口语表达
4
非笔试
10
07180
广播播音主持
8
非笔试
11
07182
电视播音主持
8
非笔试
12
09346
配音艺术
5
非笔试
10154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8
不考外语者需加考课程
1
01172
数字制作技术基础
6
笔试
2
04515
写作基础与应用
6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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