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 > 考试报名

北京自考各专业考试计划不再“五年调整一次”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关于2006年进行执行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增强和改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的若干望法》(教考试厅[2004]1号)精神及全国考办的管理要求,在征求主考学校及部门专业委员望法的基本上,现就2006年进行执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规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进行专业调整的原则

  2006年以后各专业不再统一“五年调整一次”,将依照全国考办的要乞降北京市详细情形及专业知识构造调整情形不按期分离入行调整。每调整一次即为该专业新的执行期。

  二、课程调整后的衔接替代

  课程调整后,考生已通过的课程应按本通知划定的新旧课程替代关系入行衔接(含本科段的加考课)。

    1、现执行期调整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衔接,以保证考生所学知识合理更新。例:第1执行期为A的课程,在第2执行期调整为B,A能够替代B,在第2执行期办理毕业。第3执行期又将B调整为C,则B能够替代C,在第3执行期办理毕业,而A不能替代C在第3执行期办理毕业。即A=B    B=C   A≠C

    2、若专业调整时增添的新课没有旧课能够替代,则给一个恰当的过渡期,过渡期一般为1—2年,可按旧规划毕业。

    3、按原规划已取得笔试及格造诣,调整后的新课增添了实践环节(实习、试验、上机等),考生可不加入实践环节的考察,按原规划办理手续;原规划有实践环节的课程,调整后的新课没有实践环节,考生办理毕业时能够没有实践环节造诣;如果新旧课程都有实践环节则直接对应衔接。

    4、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将执行教育部及中宣部要求。原则上也实施A、B、C的衔接关系。

    三、关于一样课程的使用

    凡现行执行期中的自学考试课程无论在哪个专业、专科仍是本科,只要统一门课(名称一样、代码一样、学分一样)即可在自学考试各专业、各层次中通用。

    四、关于“高代低”的使用期限

    2001年进行考试规划废止了自学考试课程能够“高代低”的政策,但在2000年底以前已依照有关划定考试通过的,其“高代低”替代的有效期至2007年底。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自2006年1月1日起,凡与上述政策有抵牾的文件,依此通知精神为准。

上一篇:北京关于四级成绩不再免考自考英语课程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调整自考部分本科专业专接本加考课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