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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09年10月自考生须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布,确保广大考生的健康和教育统一考试的顺利入行,谨请广大考生在加入考试前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考生在考前发现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或与甲型H1N1流感亲密接触者,请到当地医疗机构就医,并立刻向考点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讲演。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二、全体考生须做好考试前两天及考试当天的体温自我检测,按要求如实填写《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情况申报登记表》(见下),并于考试当天交考点临时医疗防治站,凭表入场。
三、考点临时医疗防治站将在考生入入考点前对每位考生入行体温检测工作,谨请考生自动配合。
四、对确诊病例、亲密接触者、发烧考生,考试机构将按考生实际情况部署考点或考场,谨请相关考生谅解并配合。
教育统一考试考生健康情况申报登记表
考生姓名 | 性别 | 联系电话 | ||||
考点名称 | 考场号 | |||||
体温测量情形(℃) | 考前二天 | 体温:_______ ℃ | ||||
考前一天 | 体温:_______ ℃ | |||||
考试当天 | 体温:_______ ℃ | |||||
有无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接触史 | ||||||
详细联系地址 |
注: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两天及考试当天考前2小时测量体温,如体温≥37.5℃,应到指定病院发烧点诊检讨。
2.加入考试前向考点上交此表。
3.请考生如实填写以上内容,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