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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考《护理》专业取消限报条件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为知足我省卫生事业快速发铺对护理专业人才的需求,最新,省自学考试委、省卫生厅撤消了原高教自学考试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限报前提。现将报名前提调整为: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执业资历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度承认学历的公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证书。

信息来源:浙江自学考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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