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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就业报到证与普高证同等效力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据浙江教育考试院新闻,日前,浙江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结合下发《关于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的一般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划定,一般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在学期间加入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规划划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毕业离校时,可根据学生本人意愿,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发给《全国一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据理解,在学期间加入高一层次学历自学考试,但毕业时尚未能通过专业考试规划划定的全体课程考试,本人要求继承加入自学考试,在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全体划定课程考试并取得毕业文凭者,且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也可按自学考试学历发给报到证。
取得相关学历的毕业生可凭借相关资料申请领取毕业报到证,报到证上的毕业学校统一填写为“全日制一般高校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按自学考试学历登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与一般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平等效力,与一般高校毕业生享有平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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