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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新疆自考本科法律专业课程安排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C030106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4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九选三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06999  毕 业 论 文     不计学分 
总 学 分  65    

 

注:

报考条件:

①法学类(包括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其它非法学类专业的专、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加考“法理学(05677)(7学分)”、“宪法学(05679)(4学分)”、“刑法学(00245)(7学分)”、“民法学(00242)(7学分)”和“民事诉讼法学”(00243)(5学分)“五门课程。自考本科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行政法”可顶替“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政治学原理”、“国际关系”或“海商法”可顶替“合同法(00230)(4学分)”或“公司法(00227)(4学分)”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

③“金融法(一)”可顶替“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可顶替“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专利法和商标法”可顶替“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婚姻家庭法(一)”或“伦理学”可顶替“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

⑦“国际关系史”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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