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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自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A040103
专业名称:小学教育(专科)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

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3706 2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  
2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3707 4
3 大学语文 04729 4 大学语文(专) 4
4 科学·技术·社会 00395 5    
5
 
教育原理 } 任选一门 英语(一)
00405 6    
00012 7    
6
 
小学教育心理学 } 任选一门 计算机应用基础
00407 5    
00018 4    
7 小学语文教学论 00410 5    
8 小学数学教学论 00411 5    
9 小学科学教育 00408 4    
10 小学班主任 00412 4    
11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00406 4    
12 美育基础 00409 4    
13 现代教育技术 00413 4    
14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文科组 汉语基础
00415 8    
15 00416 4    
16
 
高等数学基础
 
}理科组
 
数论初步
00417 8    
17 00418 4    
18 教育实习 09950      
19 现代教育技术实践 00414 2    
总学分   69    

说明:

1、本专业新计划毕业共计17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试)。
 

2、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有一年以上小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可免实习,但应撰写实习报告。上述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3、“大学语文(专)”0010,4学分,从2007年调整为“大学语文”4729,4学分。
 

4、从2008年下半年起,原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中2门以上合格的,不再参加政治理论课,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须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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