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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疆自考电子商务(独本)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B020216

  专业名称:电子商务专业(独立本科段)

  文别:汉文

  主考学院:新疆财经大学

序号 

新计划 

原计划 

课程名称 

代码 

学分 

备注栏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3708  2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3709  4    
3  数量方法(二)  00994  6    
4  英语(二)  00015  14    
5  商法(二)  00995  5    
06*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00910  6    
7  电子商务法概论  00996  6    
08*  互联网数据库  00911  3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00912  3  36学时 
09*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00906  3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00907  3  36学时 
10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00997  3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00998  2  24学时 
11*  网络营销与策划   00908  3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00909  2  24学时 
12*  电子商务与金融   00913  3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00914  3  36学时 
13*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00915  3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00916  3  36学时 
14             
总学分     77    

  说明:

 

  1、本专业计划毕业共计13门课程

 

  2、考试课程及学分表中备注栏内的数字表示网上作业的学时数;

 

  3、报考条件:①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在替代《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后,须从自学考试经济类或计算机类本科专业中选考1-2门课程,使总学分达到70学分;③计算机及信息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电子商务概论》课程;④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⑤其它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经济学(二)》、《网页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概论》课程;

 

  4、部分课程的替代(1)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量方法》、《商法》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计划中《数量方法(二)》、《商法(二)》课程成绩;(2)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含)以上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英语(二)》课程成绩;(3)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其课程合格成绩可以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相同课程(带“*”号者)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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