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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整开考时间和交卷离场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 责任编辑:txj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交卷离场时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要求,自2012年开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交卷离场时间调整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特此通知。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时间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时间的通知》(教考试办函[2011]5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开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包括中英合作商务管理专业和金融管理专业)上午的开考时间由现行的8点30分(北京时间,下同)调整为9点,下午考试的开考时间由14点调整为14点30分。考试时长不变。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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