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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9年7月自学考试对考生有三点要求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广大自学考试生朋友们,你们好!

  2009年7月3日至5日将举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为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好处,维护考生的身体健康,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加入本次考试的考生提出三点要求:

  1、从加入考试前三天进行,请每一名考生自觉、当真地做好体温自测检讨。考前如有发烧咳嗽等流感病状呈现,要及时到医疗部门入行诊治,如确诊不是甲型H1N1流感,要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加入考试。对有发烧咳嗽等流感病状但又不能提供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的考生,不得加入考试;考前七天内,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亲密接触史列入医学察望范围的考生,不得加入考试。对故意隐瞒、谎报、传布疫情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予以处置。

  2、在每场考试开考前,每一名考生都要如实填写由监考员发给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情况讲演表》(表样如下),以便于咱们把握考生健康情况,并在有情形发生时能够及时和你取得联系。

  3、加入考试期间,考生如有发烧咳嗽等流感病状呈现,经医务人员检讨后,以为须要转移到备用考场,考生要遵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考试停滞后,要及时到医疗单位入行诊断和排查工作,并及时向区县考试中央反馈诊断结果。如确诊不是甲型H1N1流感,加入下一科考试时必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

  为了你的健康和广大考生的健康,希望大伙积极配合咱们共同做好防控流感的工作。祝广大自学考试生朋友们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情况讲演表

姓 名   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详细
栖身地址
 
考前三天考生体温自测情形:
1、正常   2、有发烧咳嗽等流感症状
考前七天内,是否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过亲密接触:
1、有    2、没有
考生签名  


  说明:

  1、请考生在每场考试开考前,当真如实地填写此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有情形时及时和你取得联系。

  2、在考试期间,如你呈现发烧咳嗽等流感症状,请依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到备用考场考试,并在考试停滞后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入行诊断和排查工作。

  谢谢你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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