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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4月自考报名详细信息
一、报考条自考培训班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区、县自考办提供网上报名环境时间:
2012年3月1日—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报考办法
考生(包括首次报考的新生)报考均采用网上报考的办法。考生需根据开考专业的要求,选择个人报考或集体报考的方式。报考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非证书课程)”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上网报考。
2、报考“部门委托开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委托部门注册,由委托部门组织集体报考(包括报考“340护理学、380护理学(本)”专业的新考生)。
3、报考“职业技术专业”、“开放教育学院试点专业”的考生须到所在的助学单位进行集体报考。
4、报考工作具体详情,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
四、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凡需报考实践课程考核及专业毕业考核课程(即: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临床考核、实习、综合作业等)的考生,请随同2012年7月份自学考试报考。本次报名工作不涉及实践考核课程报名。
五、考试时间
2012年4月14日、15日两天
六、考试信息的查询
所有考生考试信息查询方式均为网上查询。2012年4月6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及座位等考试信息。
七、新生《准考证》制证办法
1、新生首次在网上报考后,须在2012年3月1日—8日,到所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制证时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4张一寸正面免冠浅蓝色彩色背景近照。
3、考生办理好制证手续后,要在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本人的准考证。
八、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新生还须缴准考证制证费10元。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涂“考试信息卡”,填写、填涂错误时必须使用修正液进行更改。
3、关于课程免考、考务考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可登录“招考资讯”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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