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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2年4月自考新老生报考注意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新生首次在网上报考后,北京自考保过班须在2012年3月1日—8日,到所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并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过期不予办理。
制证时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4张一寸正面免冠浅蓝色彩色背景近照。考生办理好制证手续后,要在区县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本人的准考证。
考生可以现场领取并填写《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也可以登录“招考资讯”网站进入“自学考试”-“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空白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后,到所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准考证制证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2、为了帮助报考困难或者没有上网条件考生报考,各区县自考办在3月1日至7日报名报考期间设有网络环境进行现场咨询指导。市自考办网上报考咨询电话:23769317。
3、咨询自考事宜的考生,可在本网站自学考试频道的“在线问答”中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23769300(自考咨询)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