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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0年自考部分课程增加实践考核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公告轨制的通知》(教考试办[2005]7号)、《关于下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公告轨制实施计划(试行)的通知》(考委办函[2006]28号)及《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公告的通知》(考委办函[2009]4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切实增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工作的规范管理,依据全国统一要求,我市开考专业规划中设置的计算机使用基本(课程代码:0007)、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课程代码:0101)、机械基本(课程代码:0150)、工程力学(二)(课程代码:0640)、土力学及地基基本(课程代码:0650)课程需增添实践环节考察。与上述课程相对应的新增实践课程为:计算机使用基本(实践)、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实践)、机械基本(实践)、工程力学(二)(实践)、土力学及地基基本(实践)。
上述新增的实践课程,自2012年1月份考试起进行部署课程考试,2011年12月1日以前取得上述课程笔试及格造诣的考生,可不加考对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察。2011年12月1日以后取得上述课程笔试及格造诣的考生,须加考对应课程的实践环节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