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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上半年沙坪坝自考毕业办理相关证明注意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各位考生:
  为便于自考考生自考本科参与司法考试确认,我办暂定2012年6月25—26日(星期一、星期二)办理2012年上半年自考相关毕业证明。
  
  一、已经通过所有成绩合格的沙坪坝区自考考生(准考证前四位为0104),可申请“成绩合格证明”。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已经在我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且初审合格的考生,可申请“毕业证明”。
  凭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单申请办理,亦可委托他人办理。

  若委托他人办理,则代办人须带齐下列材料:
  一是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1份(两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二是考生本人委托书;
  三是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沙坪坝区教育考试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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