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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考停止专业通知
一、2012年1月自学考试结束后,原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餐饮管理(专科)专业不再接收新考生报名报考, 2014年上半年考试结束后,停止上述五个专业的自学考试工作。在此期间,原中英合作《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考生符合证书取得条件者,将按该专业“新计划”取得相应证书(详见附件);在该专业课程停考之前,有关的考试管理与实施、试卷申报和印制、考试经费、考试时间和课程安排按现有办法继续执行;2013年仅在1月实施考试,7月不再组织该专业考试工作。
二、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调查分析师证书的考试,从2011年11月考试结束后,将不再接收新生报名报考工作,2014年上半年证书考试结束后,停止以上2种证书自学考试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从2012年11月考试后停止该证书的考试工作)。
三、省考试院将从2012年1月自学考试起,集中循环安排上述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考生要集中精力,抓紧有限时间,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专业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四、取得了上述专业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规定时限内若没有取得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其它专业中参加公共政治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后仍可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如果全国停考该专业则不能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2014年上半年考试后仍未完成专业课程考试的考生,可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新旧专业中课程名称和代码相同的课程可以办理免考手续,课程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考生修完转入的新专业的所有课程,累积学分达到转入的新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可获得新专业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