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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2012年4月自学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有关考试院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了方便考生遵守考试要求,使考试顺利进行,有关部门特此公布了有关考试注意事项,清官广大考生认真阅读:
1、本次考试报名接待持有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位号《ID卡准考证》(以0109开头)的考生(即旧生)报名和新生(含首次报名生及换证生)报名。首次报名的考生应准备3张2寸的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同一底版光面红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拒收一分钟快照、艺术照、戴有色眼镜或眼镜反光的彩照)和身份证(军警证)复印件二份。
2、每位考生只能使用一个报考号参加所报专业的考试。在当次考试报名中,用同一报考号可兼报专、本科不同专业的考试课程,并要填写在同一张《报考科目选择表》上。交表输机后一律不得改报或补报,也不能在其他地方二次报名,否则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考生自负。
3、户籍在长安的考生,直接到工作站报名;学校在长安区的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区自考工作站报名;凡原长安助学单位退学、休学考生在区自考工作站报名时,必须出具原学校教务处的证明,已毕业的考生要出示原学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4、凡是信息有误的考生,可在本次报名时向原报名单位提出书面更改申请,各助学单位按市上更正信息的要求统一上报区自考工作站。
5、填写表、封的要求:
①填《课目选择表》:按规定认真填写和审验,供单位上机录入使用。②填写信封:信封上的邮政编码要书写规范,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姓名(如请他人收转,也要写清楚转收人和考生的姓名);在规定位置写上报考号。
四月份考试马上就要到来,无忧教育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