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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陕西非学历证书考试通知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省烹饪协会、省统计局教育中心、省交通运输协会: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1〕28号)精神,现就2011年上半年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工作分别由省烹饪协会、省统计局教育中心、省交通运输协会负责,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填涂报名信息卡。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的报名信息卡整理并报送有关市(区)考试中心。
二、工作日程
考试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市(区)上交 |
市(区)领取 |
上交考试 |
5月21日—22日 | 4月1日 | 4月7日 | 5月19日 | 5月23日 |
三、考试课程与时间
考试名称 及代码 |
日 期 | 时 间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备 注 |
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01) | 5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 09001 | 餐饮管理与实务 | 中级 |
09539 | 餐饮企业流程管理 | 中级★ | |||
下午14∶00—16∶30 | 09002 | 餐饮市场营销 | 中级 | ||
09540 | 餐饮成本核算与控制 | 中级★ | |||
5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09006 | 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高级 | |
00000 | 餐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高级(新版 教材)★ |
|||
下午14∶00—16∶30 | 09008 | 餐饮企业信息管理 | 高级 | ||
09544 | 餐饮企业信息管理应用实务 | 高级★ | |||
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03) | 5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 07159 | 市场分析方法 | 高级;[计算器] |
07146 | 消费者行为学 | 中级 | |||
下午14∶00—16∶30 | 07160 | 预测与决策 | 高级;[计算器] | ||
07150 | 抽样技术(二) | 中级;[计算器] | |||
5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07154 | 调查数据分析 | 中级;[计算器] | |
07156 | 社会经济调查方法与实务 | 初级;[计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07158 | 调查报告写作 | 初级;[计算器] | ||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05) | 5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 05365 | 物流信息技术 | 初级 |
05378 | 运输管理(二) | 中级;[计算器] | |||
05382 | 物流战略管理 | 高级 | |||
下午14∶00—16∶30 | 05370 | 运输管理(一) | 初级;[计算器] | ||
05373 | 物流企业管理 | 中、高级 | |||
5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 05363 | 物流基础 | 初级 | |
05367 | 物流案例与实践(一) | 初级;[计算器] | |||
05379 | 仓储管理(二) | 中级;[计算器] | |||
下午14∶00—16∶30 | 05371 | 仓储管理(一) | 初级;[计算器] | ||
05375 | 物流案例与实践(二) | 中级;[计算器] | |||
05380 | 供应链管理 | 高级 | |||
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08) | 5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2∶00 | 05730 | 采购环境与供应市场分析 | 初级/CIPS三级 |
03612 | 采购环境 | 中级/CIPS四级 | |||
下午14∶00—17∶00 | 05731 | 采购绩效测量与商业分析 | 初级/CIPS三级 | ||
03614 | 采购法务与合同管理 | 中级/CIPS四级 | |||
5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2∶00 | 05732 | 采购过程与合同管理 | 初级/CIPS 三级 | |
03615 | 采购绩效管理 | 中级/CIPS四级 | |||
下午14∶00—17∶00 | 03617 | 采购与供应链案例 | 高级 |
备注:
①栏中有[计算器]标记的课程,表示考生参加笔试时,可携带不具备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行辅助计算。
②带★号为新开考课程。
四、考试组织与管理
(一)市(区)考试中心负责设置考点,聘请监考教师、组织实施考试。考试执行教育部考试中心《非学历证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点在考试前应召开考务培训会,组织监考人员认真学习该规定、非学历证书考试缺考违纪登记卡填写说明,使监考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熟悉工作程序。
(二)考试的各种证件(主考、副主考、监考、督查员等)和材料(考试规则、监考守则、考生守则、违纪处罚规定等),由市(区)考试中心负责印制、发放。
(三)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准考证。
(四)缺考和违纪情况的记录,应统一使用《非学历证书缺考违规登记卡》和考场记录单。监考人员除按规定填涂违纪登记卡外,还必须在考场记录单中详细记录违纪考生的具体违纪行为并签名。
(五)试题袋分26份袋(含有1份备用卷)和5份装两种规格,每袋内配有与试卷数量相等的答题卡1袋,红色密封条2张(用于密封试卷和答题卡袋),试卷包头纸、考场记录单、缺考违纪登记卡各1张。
五、工作要求
(一)报名工作结束后,市(区)要将汇总后的报名信息盘按规定时间报送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报名数据库须用光盘上报一式两份,并注明报考人数)。
(二)市(区)要切实加强对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考风考纪。
(三)考试试题属绝密材料,应按规定严格做好试题的交接、保管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安全保密责任,确保试题试卷安全保密。
(四)考试期间应严格值班制度。市(区)和考点均应设置固定值班电话,安排值班人员,保证联系畅通。考试中如出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省考试管理中心社会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