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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考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现场报名时间:
1、2011年7月自考报名:2011年5月21-22日。
2、2011年10月自考报名:2011年6月18-24日。
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考生必须带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要求于考前公布。
各系统和社会助学单位的报名开始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但截止时间不能提前和延后。
(二)现场报名方法:
1、首次报考的考生(含已有档案号,但无准考证的考生)需要通过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报名,同时现场照相、采集信息,办理准考证有关手续。
2、老考生持准考证报名。
3、2011年7月自考报名不组织教材征订工作。2011年10月自考报名可以预定当次考试教材。没有教材的考生应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规定,在报名前订购国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觉抵制盗版教材。各考点要充分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现代教育》自考专刊的宣传工作。考生自愿购买。
(三)报考费:
1、2011年7月自考报名费:40元/科。
2、2011年10月自考报名费:32元/科;教材预定30元/本。
二、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一)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自考报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考部门关于报名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为考生提供准确、规范、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考生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答复,无法准确回答的要做到认真记录、立即反映、及时反馈。
(二)报名前进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员要掌握报名政策,了解报名要求。报名中要做到环节清楚,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三)各报名点要提前调试好报名设备,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
(四)各报名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XX报名点”、《山东省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山东省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山东省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征订通告》以及要求张贴的有关说明和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明报名。系统报考专业由系统单位严格把关,特别是公安、医药、护理类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报名。护理学专、本科专业考试报名由青岛卫生学校负责,其他报名点不得组织报名;中药、中医护理专业老考生由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报名,新考生必须经过市卫生局中医处审查并开具证明方可报名。
2、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专科、本科专业,但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要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书。
3、必须按照简章公布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进行填报。
4、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核新生报名资格。各专业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国民系列的专科毕业生的报名。自考及普通高校专、本科在读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准考证可以报考本科,但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考生完成本科段课程即可办理毕业,无需加考。
5、各报名点必须严格执行报名信息校对制度,打印一式两份确认单,要求考生仔细校对报名信息,并在校对单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