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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2009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相关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沈阳市200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考籍转移和2009年10月份考试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即将进行。

  申请自学考试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日至2日和6月10日至12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体课程及格证书。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1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含身份证件号码的面);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及格证书。

  报考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课程考察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5日至18日,报考2009年10月份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2009年7月6日至17日(公休日休息),通过助学单位或到指定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

  在2009年10月份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期间,考生还能够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造诣单(或造诣单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造诣单来源单位的印章)。其中,提供国度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NIT模块证书的考生,不需上交考前学历证书。考生能够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学考试免考说明。

  获取2009年4月份自学考试及格造诣的考生均能够在上述时光内到区、县(市)招考办领取课程单科及格证书。

 

 

来源:沈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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