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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自考调整部分专业课程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为适应江苏省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我省生源结构的实际情况 和全国考办对专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0月考试起,在江苏省面向社会新增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管理和园林两个本科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为:公共管理(本科段)专业,主考学校为河海大学;园林(本科段)专业,主考学校为南京林业大学。
二、省考委负责新增开考专业的教材、大纲等自学资料的发行、组织实施考试等工作。
应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或者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预订考试所需的教材等资料。
三、各主考学校应按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完善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工作机制,调整充实自学考试专职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加强省考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教材建设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以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各地考委、教育局务必加强对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增开考专业的宣传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自学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考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开考实际,从2010年12月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专业考试计划及部分专业课程将进行调整,请按照调整后的课程设置与学分开展毕业生审核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商务英语(本科段)专业中,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初级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免考“08958BEC商务英语(一)”课程,获得剑桥商务英语证书(BEC)中级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免考“08959BEC商务英语(二)”课程。
二、新闻学(专科段)专业中,原选考课中的“27019企业形象设计”课程不再开考,考过该课程的考生只需在“00034社会学概论”和“27015创业教育”两门课程中任选其一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