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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2012下半年自考对护理学(本科段)专业计划作适当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结合护理专业考生的工作实际,北京学历教育将“0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课程调整为选考课,与“03010妇产科护理学(二)”和“03011儿科护理学(二)”作为一组选考课,考生需从中任意选取两门报考。按原计划参加考试的考生在以下5门中任选3门即可:762心理卫生、03009精神障碍护理学、03007急救护理学(或767急救护理学)、03010妇产科护理学(二)(或765妇产科护理学)、03011儿科护理学(二)(或766儿科护理学)。
2、将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简编(2008版)中护理学(本科段)说明第4点调整为:自学考试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重复报考或申请免考专科阶段已通过的课程;自考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按照新计划考试,若在专科阶段已通过“570护理管理学”且报考本科段时按规定换考通过“00488健康教育学”课程的,可免考“03005护理教育导论”课程。若其在专科阶段已通过“570护理管理学”课程,但未换考过“00488健康教育学”课程的,在报考本专业时,只能选考“03005护理教育导论”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