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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0年自学考试转考流程相关说明
自学考试转考分为转去外省与外省转入。
转去外省:
从2009年1月起,转去外省的考生从江苏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体系中()直接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报名体系后,点击左侧档案转移管理中考籍档案转移,输入对应信息并提交,自学考试处审核通知后考生再次登陆体系后页面会显示核查望法:您的申请已经通过,请绝快到市自学考试办领取介绍信!考生即可到所在地市考办领取介绍信,由考办在网上查询到该考生信息后给考生出具转考介绍信。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在核对造诣后30个工作日向转入省、市、自治区寄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
办理转出的考生假如网上没有相片信息,是无法办理转考手续,请考生于当地考办联系,或于报名期间(5月25日—31日,12月1日—7日)到当地考办入行网上人像采集。
特殊说明一点:考生统一个准考证只可办理一次转考,请考生办理转考时,先理解外省(市)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与专业规划设置,在网上庄严惩理转考手续。
外省转入:
从2009年1月起,外省转入的考生考籍造诣档案全体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并上网()公布,考生无需到当地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但需说明几点:
1、考生因户口迁移与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加入江苏省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在江苏省按新生加入自学考试。
2、凡考籍转入江苏省的考生,一律按江苏省专业考试规划的划定加入考试,并一律使用江苏省的准考证和淮考证号。若原考专业江苏省尚未开考,可转入相近专业。
3、凡原转出省考办已将转考考生档案资料寄至江苏省,则考生在转出省已通过的课程名称一样,学分一样或高于江苏省的课程可直接予以免考,不需办理免考手续。如考生要求免考课程名称相近的课程,应按江苏省课程免考的申请办理和审批程序入行审核。
4、凡转入江苏省继承加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造诣及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江苏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及格造诣,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及格造诣,并在江苏省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察,方可在江苏省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5、考生考籍档案必需由省级自学考试办用机要递送。江苏省不接受考生自带档案资料。江苏省收到转入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