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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0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春秋、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均可报考未加限制前提的任何一个专业。
2、报考机电一体化工程(本科)、中药学、公安管理(专、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本科)、工业工程(专、本科)、统计(会统方向)、律师(专、本科)、农业推广、通讯技术、监所管理、经济学(本科)、电力体系及其自动化(专、本科)、电厂暖能动力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本科)、邮电管理工程(本科)、劳动和社会保障(专、本科)、调查与剖析(本科)、物流管理(专、本科)等专业的考生和信息工业体系报考计算机网络(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需到其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委托的主办单位报名,由主管部门在报名期间到所在地报名站统一办理报考手续,各地报名站一律不接受个人报名。
3、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办理报考手续;首次报考公安管理(专、本科)专业的考生还须凭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资历审查证明方可报考;春秋不够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凭户籍本和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专用章的证明(必需注明身份证号码和贴有照片)报名。考生报名时必需用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各科试卷上所用姓名必需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考生报名时,按划定交纳报考费。所有集体报名的专业,其报考费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向报名站交纳。
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加入考试时,必需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及应考通知单。
2、本次各考试课程所用课程考试大纲及教科书均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湖南省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教科书目录》为准,请考生在加入考试前到当地报名站咨询。
3、本次简章所公布的专业及课程代码,均采取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尺度专业代码及课程代码,请考生在报考时当真核对填报所报专业对应的专业代码及课程代码。
4、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自学考试委湘自学考试委发[2010]1号文件精神,自2010年元月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全体执行新的考试尺度。考生可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体系”查询各专业课程设置,也能够到各地自学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