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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一、考试日期及时光

  湖北省理论课程考试(笔试)每年举行4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行两次。上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1月份和4月份;下半年的考试日期为每年7月份和10月份。详细日期以省自学考试办公布的《报考简章》为准。

  1. 理论课程考试(笔试)考试时光为150分钟。

  上午考试时光为:8:30~11:00;

  下战书考试时光为:2:00 ~ 4:30。

  2.实践性环节考察的考试日期、考试时限以及英语听、说考试的时光见《报考简章》。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察的考试时光以《报考简章》或省自学考试办的文件通知为准。

  二、考试办法

  1.自学考试按专业开考,采取“单科独入、学分累计”的办法入行。每个专业有若干门课程,考生考完专业考试规划所划定的所有课程而且思惟品格鉴定及格者,能够取得由高自学考试委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副署主考学校印章。

  2.自学考试的课程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察两种。理论知识考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以60分为及格;实践性环节考察采取五级计分制计分,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考察办法按原国度教育委员会《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察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3.每次考试的造诣,由县(市、区)自学考试办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同时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考生如未收到造诣,可向当地自学考试办查询。

  4.每次考试造诣及格者,由省自学考试委颁发课程及格证书,该证书毕业时将用于办理毕业证书;考试不及格者能够加入本专业该课程的一下次考试,次数不受限制,已考及格课程造诣长期有效。

  三、考试地点

  1.理论课程考试地点

  加入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市、区)加入考试,加入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市(州)加入考试;经省自学考试办赞同在县(市、区)设立了本科考点的,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加入考试。

  2.实践性环节考察地点

  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详细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英语听、说考试设在武汉大学。

  3.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察地点

  报名加入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察的考生,可在市(州)自学考试办指定的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察考点(该考点必需经省自学考试办赞同)加入考试,详细地点由报名点于考试前通知。

  四、考试违规处置

  按《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执行,对违反自学考试考场划定的考生,监考员应按《国度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严肃处置。

  五、考生答题要求

  1.我省自学考试试卷有两种方式:一是合卷考试,即考卷和答卷合一;二是采取分卷考试方式,即考卷和答卷分离的方式或主观题与客观题分离的方式。

  2.考生只能采取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答题,采取其他颜色的笔或非钢笔、非圆珠笔答题,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置,其他用笔要求另行通知。考生答题应在试卷划定的位置作答,在非划定位置作答,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置。

  3.考卷上不得作任何标志,也不得使用涂改液,违反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置。

  4.准考证号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划定的位置处,座位号填在划定位置。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和姓名,或准考证号码、姓名未填写者,其试卷按违规试卷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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