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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0年自考开考调查与分析专科专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省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统计局,河南科技大学:

  为提高广大基层统计、调查、经济及社会剖析人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依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点委员会和国度统计局结合下发的《关于合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和组织统计体系人员学习的通知》(考委[2006]2号)文件精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省统计局决议在合作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剖析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基本上,合作开考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考委依照全国考委制订的考务、考籍工作流程,负责制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各项工作。

  二、省统计局负责宣扬动员工作,肯定助学培训机构,树立助学网络,为考生提供助学服务。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除证书课程)考试原则上依照现有自学考试有关划定执行,首次考试于2010年4月开考。

  四、对课程考试及格者,发给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课程单科及格证书。对加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考试所有课程取得及格造诣(包括笔试与实践环节考察)、思惟品格符合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五、各省辖市考委、统计局在实施该项考试入程中,要亲密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充足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巧的特色,吸引更多的人员加入考试,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六、各级政府统计体系中,春秋在45岁以下,未到达专科学历的工作人员,要求加入此专业专科学历的学习;到达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要求加入对应级别的调查与剖析师证书课程的学习。

  七、河南科技大学为调查与剖析专业(专科)的主考学校。请充足发挥主考学校的作用,当真贯彻“教考分离”原则,增强实践性环节考察等工作,确保自学考试工作质量。

  附件:

  一、

  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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