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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自考公安管理(专科)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030403

  主考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顶替办法见注1 
2  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5679  宪法学   4  宪法学(一) 0212 
4  0245  刑法学   7   
5  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6  0354  公安学基础理论   6   
7  0361  公安法规   6   
8  0358  刑事侦察学   7   
9  0359  保卫学   5   
10  0357  治安管理学   6   
11  0360  预审学   6   
12  0356  公安管理学   8   
13 0355 公安秘书学 5  
合计 70    

 

  毕业条件: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毕业要求者,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注:

 

  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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