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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2年10月自考考生还须注意以下几点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本次考试课程安排,请考生登录上述网站或到各市、县自学考试报名点查阅《2012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考生报考费实行网上支付。考生报名前,须到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支付问题,请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或建行客服电话:95533。
3、报考系统为考生提供了“上传照片”或“到报名点现场照相”两种方式。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制作准考证,也不能参加考试,且此照片还将用于毕业证书上。
4、报考系统为考生提供了网上购买教材的服务功能。教材等资料的领取有邮寄和自取两种方式,考生自主选择。
5、报名成功后,考生将无法修改个人信息,确需修改的,必须提供个人有关资料向设区市自考办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修改。
6、报考成功后,考生所报课程不能更改,但在报名期间内可以追加课程,当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
7、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在网上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若有问题可与本市自考办联系。新考生在考前一周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8、报名结束后,考生仍要经常关注省、市考试机构相关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便掌握各种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