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西 > 自考政策

南宁办理自考毕业手续须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1、办理时光 :上半年5月20日-24日

  2、考生持准考证(若有多个准考证须一同上交)、身份证、单科及格 证、(办本科毕业证书须凭国度 承认学历的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其它有关证明资料 办理毕业手续。

  3、考生领取档案袋、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表分本、专科两种)。

  4、考生要用钢笔或毛笔,按划定 当真 、如实地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内页的有关栏目(外页由自学考试办打印),个人履历栏从小学填到2002年5月,时光 不能间断,起止时光 不多于8行,填好的《毕业生登记表》,在职考生交所在单位;待业人员交街道办事处或住址所在单位;农夫 交所在乡政府入 行思惟 品格 鉴定并签字盖章(单位行政公章或从人事科、处的公章)。于5月27日-28将《毕业生登记表》及有关资料 交归 我院自学考试办验收(其他时光 不收表)。

  5、《毕业生登记表》不得用复印件,不得涂改,贴补,须坚持 平整严禁皱折污损,否则会影响打印,办理毕业手续。

  6、“籍贯”栏填写应有╳╳省╳╳市(或╳╳县)。

  7、今年毕业证统一实施 电子照相,照相时光 待定。

  8、7月30日考生凭收据到我院自学考试办领取毕业证书。

  有以下情形 之一者推迟至下一其办理毕业手续,随下一期毕业:

  1、考试 期间曾作弊或违纪被通报的。

  2、在划定 时光 内不到自学考试办办理毕业手续的,不按划定 时光 上交档案资料 的。

  3、在办理毕业手续前未办妥转考、借考、转专业和免考手续的。

  4、其它原因属考生本人义务 的。

              南宁市招生考试 院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自考部分采用成绩报告单形式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