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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相关事项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答辩的要求及其它事宜如下:
一、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设计与答辩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我校制定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设计)考核细则(试行)》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的规定,请您务必按照以上规定的具体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将严格审查。严禁请他人代笔、抄袭,对有此行为者,自治区考办取消其成绩并按违纪处理。
二、所带材料:毕业设计完成后,应打印完整的一份(包括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英译汉资料、软件清单(只打印其中的15页)、任务书、设计软件),另打印三份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填写好的论文(设计)成绩评审表三份。考生应在答辩前10天向我校自考办提出答辨申请,并将完成的毕业设计材料交学校自考办。由自考办根据考生毕业设计课题组织答辩专家小组安排答辩事宜。
三、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有在其他学校参加沟通课程考试的社会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毕业设计答辩。
四、答辩费:到校参加毕业设计答辩时,须按规定交纳答辩费150元。
五、答辩期间食宿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