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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2010年4月自学考试开考义务教育专业
为了适应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继承教育的须要,提高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开拓中小学教师学历晋升和业务培训的新渠道,搭建中小学教师继承教育和终身教育平台,推入中小学教师步队建设,经教育部赞同试点,在自治区教育厅的指点和支持下,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讨决议,从2010 年4 月起在全区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40125),并实施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由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90号)精神,我区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实施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组织管理分工如下:
(一)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依照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要求,制订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对试点工作入行统一管理、指点和监视。
(二)自治区自学考试办负责按全国考委制订的专业考试规划、课程考试大纲和课程开考时光部署,统筹部署我区该专业的开考事宜,并负责全区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以及毕业证发放等各项工作。
(三)广西教师培训中央负责开铺自学考试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日常事务,依据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对“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央”的设置及助学服务工作入行详细的指点和监视。
二、高等教育义务教育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40125)设置初中语文等16 个专业方向。依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先开考义务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和小学教育4 个方向。以后依据须要再适时开考独立本科段的其他专业方向。
三、本专业考试规划为全国统一专业考试规划,起着统一本专业课程总体考试尺度的作用,我区将在全国考办的统一部署下按划定开考本专业。
四、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的详细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另行制订颁发。
五、本专业考试规划中所设课程均实施全国统一命题考试。鉴于开考专业的培育目的是小学、初中从事教授教养管理和教育工作的使用型人才,必需强化学习入程,注重教授教养实践技能的培育,部门课程的考试方式采取多元化评价方式,详细办法按桂教师范[2009]90号文件的划定执行。
六、试点期间,为统一把握尺度,本专业全国统一由东北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该专业首次开考时光为2010年4月,详细考试科目及时光部署另文通知。
七、报考前提和报考时光
具有公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学历以上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含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加入考试的人员应按当次考试划定的报考时光到各地自学考试办报名。
八、考试的收费尺度和收费办法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划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