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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下半年广东惠州自考毕业证办理须知
一、毕业办理时间:
毕业申请:12月15—20日
毕业初审:12月16—20日(19日周日休息)
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二、办理毕业初审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三、办理步骤:
1、考生须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忘记密码的考生可通过修改考生密码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考生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3、使用“毕业预测”功能,进行毕业预测,出现“考生课程满足专业毕业要求”的提示信息后,选择初审市(县)并提交毕业申请(惠州市(县)代码:惠城区1302、惠阳区1303、博罗县1322、惠东县1323)。
4、考生使用“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功能,选择“毕业专业”和“考生类别”后查询考生毕业,并使用激光打印机用A4规格的复印纸打印单页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无打印条件的考生,可到所选初审市(县)自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前须按要求去掉《毕业生登记表》的页眉和页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中的“本人简历”(《毕业生登记表》正面不能手写),并由考生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在“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两份及有关材料到初审市(县)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
6、银行缴费(30元/证):
(一)由市考办向初审通过的考生开具缴款通知书。
(二)考生凭缴款通知书到惠州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各网点现金缴纳;有银联卡(必须是储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务大厅直接刷卡缴纳。
四、办理毕业初审所需材料:
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及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由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无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办理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
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申请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按照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出示原件,并提供A4规格复印件。
五、考生申办毕业初审登记手续的注意事项:
1、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更正手续。否则一律不予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2、市自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是对考生毕业材料的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条件毕业,由省自考办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
3、领取毕业证书时间为:2011年5月,具体信息请留意惠州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的通知(毕业证书需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4、以上办证程序仅限于在惠城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如需在县(区)办理自考毕业初审的考生,请与所属县(区)自考办联系(联系电话:惠阳区自考办一3826192、博罗县自考办一6623534、惠东县自考办一88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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