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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开通两个自学考试专业计划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中国市场学会《关于合作开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通知》(考委[2009]5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省目前销售管理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加快具有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决定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在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简称SMAT)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报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二、主考学校

    深圳大学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简称SMAT)分为中国销售管理总监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管理经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国销售管理经理助理专业水平证书。对应各种证书规定了不同的考试课程,应试人员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含实践课程)并满足相应证书申报的条件,可申请获得由中国市场学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联合颁发的相应级别的证书。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专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1学分,且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深圳大学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专科学历。

    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由省考委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且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由省考委盖章并有深圳大学副署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四、考试课程及开考计划

    首次考试于2011年5月开考,考试课程安排由全国考委统一公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中的非证书课程考试,按照现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规定执行,首次考试于2011年7月开考,只接受独立办班考生集体报名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终止时间,由我委根据考生参考情况确定并提前公布。


五、开考方式和报考办法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专业课程设置特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以独立办班形式开考,只接受集体报名报考。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以外课程的报考办法按自学考试专业课程集体报考的管理规定执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课程(以下简称证书课程),由中国市场学会确定的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为项目培训管理单位,并负责组织考生集体报考;接受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设在各市的助学单位进行助学辅导的考生,由助学单位统一向SMAT项目部(广东省)办事处办理证书课程集体报考手续,未参加证书课程考试助学辅导的考生到各地级以上市自考办指定的助学单位报考。

    首次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均须先进行自学考试的预报名和正式报名,同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准考证。已具有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首次报考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的考生,可凭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直接申请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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