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甘肃 > 自考政策

2012年起甘肃省5所独立学院可自行授学位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4月24日,省学位办组织专家对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评审。这意味着从2012届毕业生开始,包括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在内的我省5所独立学院将向毕业生自行发放“学位证”,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目前,我省独立学院共有5所,包括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2012年之前,我省独立学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都是由母体学校发放的。2008年3月,教育部要求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和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从2008级新生,即2012届毕业生开始,独立学院可以自行授予学士学位,参与合作举办独立学院的相关高校不再向独立学院毕业生发放学士学位证。

  省学位办组织专家率先对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评审,之后,将陆续对其他4所独立院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省内独立院校将自行向毕业生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士学位证书》。
 

上一篇: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时间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培训项目

今日焦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