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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高教自考免考对象的规定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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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考的对象为:
1.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的研讨 生、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 (基本 科)专业。(称一类考生)
2. 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第二专业的。(称二类考生)
3.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专业的。(称三类考生)
4.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 (基本 科)专业的。(称四类考生)
1.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的研讨 生、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 (基本 科)专业。(称一类考生)
2. 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第二专业的。(称二类考生)
3.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的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基本 科)专业的。(称三类考生)
4. 国度 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 学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报考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 专科 (基本 科)专业的。(称四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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