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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免考课程涉及10大类26个小项。细则明白划定,凡国度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的研讨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可免考已学过且造诣及格的课程。
本科肄业生可免考部门课程
福建自学考试现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层次,涉及11个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根据细则,各类高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若加入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取得及格造诣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本课。对于已办理过免考手续的课程,因应考者改报新专业,原已赞同免考的课程,在新专业规划中没有设置该课程的,则不予免考。
免考课程不必再报考
凡符合划定可免考的课程,考生可不再报考,但应在首次报名后,向所在县、市自学考试办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并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的证明资料包括:国度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课程免考申请表”(向县自学考试办领取);个人造诣单复印件一份。此外,获得国度承认的有关证书者,申请免考时应提供“及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免考须网上申请
考生申请免考“计算机使用基本(含实践)”或“计算机使用技术(含实践)”、“计算机基本与语言”、“高等语言程序设计(一)(含实践)”、“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含实践)”和“微型计算机原理及使用(含实践)”课程、“管理体系中计算机使用(含实践)”、“英语(一)”、“英语(二)”等课程,一律要在福建自学考试网考籍体系中申请。
网上免考申请胜利后,使用A4纸打印“免考审核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免考审核结果”单连同所有及格证书上交当地自学考试办。“网上申请免考”时光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底,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底。在外省考点考试并取得国度承认的有关证书者,可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办理免考手续。
每年举行两次免考审批
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应对考生提供的免考证明资料入行当真验证,验证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申请免考英语(一)、英语(二)课程的验证工作,由各设区市自学考试办负责入行。省自学考试办将在每年3月、9月集中办理免考审批手续,其他时光不予受理。
据悉,2007年上半年全国自学考试于4月21、22日(礼拜六、日)举行。本次考试福建省报考人数为12.2万人,考试科次达26万,全省有40个县(市、区)设立分考区,共有120多所各类学校设置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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