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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门自学考试毕业申办须知
2011年广东江门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即将开始,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申办毕业登记手续,现将相关办理事项公告如下,望考生及时准备相关材料:
一、办理条件
考生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成功申请毕业:
1、如有考试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2、选修课的课程门数和学分符合要求;
3、未获得该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4、考生的实践课、论文成绩须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6、申请本科毕业时加考课达到最低要求课程数;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交表时间:6月16日——18日(6月17日下午因故停收表半天,18日继续收表)。
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
2、交表地点: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考试报名站(江门市环市三路二十号)
三、毕业办理基本流程
(一)交费:
(1)缴费时间:6月15日—17日
(2)缴费方式:凭缴款通知书缴费
收费项目编码:1200087001;收费项目名称:毕业审核费;收费标准:30元每人。
缴款通知书可到发展行的各个储蓄所领取(领取时间6月15日至17日),也可来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领取。
(二)考生网上申办毕业:
考生登陆http://www.stegd.edu.cn/selfec →考生登陆 →考籍和转免考管理→确认基本信息→毕业管理 →毕业申请 →(加考条件)主考院校 → 毕业预测 → 初审地点(0701) → 提交毕业申请 → 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1、登陆
①忘记密码的考生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
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各市区招生办设置新密码。
2、确认基本信息
①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如姓名、成绩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成绩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先到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办理考籍更正申请,下一次再办理毕业申请。因考生的考籍更正申请须经省考办审批。
②确认自己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联系电话等数据。如上述数据有误,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3、考生在网上进行毕业预测
①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自己专科(或以上)的毕业专业,按《报考必读》中该专业的要求,如实选择是否须加考相应的课程。
②准确选择好毕业专业和主考学校。
③如不满足毕业条件,可以进入“手工判断毕业”页面。
4、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双面《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 ,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江门市招生考试报名站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三)交表
上交资料清单:
(1)已加单位意见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生登记表》的“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
(2)自备国内信封一个(填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并贴足邮资,信封的左下角要注明准考证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和学历层次,信封用于通知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等)。
(3)身份证、准考证、转免考审批表、补录成绩的单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用A4复印纸)。
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又没有加考的,则须交专科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应用A4复印纸。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证书鉴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① 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需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② 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毕业初审时须提交其前学历认证报告,提交方法见附件:《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另外,如果需要办理毕业证书鉴定证明,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上办理。
(5)已盖银行章的缴费单(30元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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