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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2年毕业、毕业论文申报通知安排
北京自考每年都有近万名考生毕业。虽然已经参加了多年自考,考生却不一定熟悉毕业、毕业论文申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对于毕业、毕业论文申报的相关政策,考生也要好好学习。国家承认学历
按照有关规定,凡专科、本科按现行考试计划要求全部课程(含笔试、口试、实习、毕业考核、毕业论文及设计)成绩合格的考生,要在4月、10月自考成绩发布后5日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提出毕业申请,并根据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考生要按系统提示仔细填写申报项目,不能有遗漏。考生简历要从高中开始填起,学校名称要写全称,数字要在英文半角状态下录入,时间间隔横杠要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总结不能超过500字。
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要特别注意,在申请毕业前还必须取得毕业论文合格及以上的成绩。因而本科段考生想取得自考学历,正确的业务办理流程是先申请毕业论文,再根据导师要求按时完成毕业论文,等待论文成绩发布后再申请毕业。取得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加考课程、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专科毕业考核(实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要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接本”、“接考”、“免考”等手续。以往经常有考生因未办理上述手续而错过毕业申请,考生对此要格外留意。属北京自学考试、北京学历文凭考试、北京应用技术类考试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的,不需要办理“专接本”手续,可直接申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