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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1年10月自考成绩发布后再转考籍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10月自考已结束,想到外省继续参加自考的北京考生,要等12月8日成绩发布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这是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了解到的。

  10月自考时,一对在北京参加自考的情侣向记者咨询,他俩都要去江苏工作,想了解到了外省能否继续完成自考学业。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想去外省参加自考的考生,要在考生接待日持北京自考准考证到考试院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再到所要转入的省份,按当地自考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即可在外省继续参加自考。如果考生报考并参加了今年10月自考,需要等到成绩发布后才能办理转出手续。

  考籍转出是指将考生的整个考籍转到外地,而不是将一门或几门课程的成绩转出。考生在北京取得的合格成绩,要符合所要转入地的政策要求才能继续使用,否则只能重新参加考试。另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转考考生在考籍转入地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才可在转入地申请毕业。不同省份的自考在某些同名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一旦转移考籍,考生要执行当地的考试计划。考生在办理转出手续前,要提前了解所要转入省份的接收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

  有关考籍转出的问题,考试院自考办相关老师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一是考生考籍从北京转出后不允许再转回北京,因而考生转出后只能在转入地申请毕业;二是考生如具有北京考籍,又在外地参加自考,在外地取得的成绩将不允许转入北京。

  对于考籍在外省的考生,如想转入北京参加自考,办理转入手续时要携带北京市自学考试准考证、转入介绍信、成绩单。转入的课程与北京市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名称及要求相同或相近才可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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