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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北京自考新生10月9日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 责任编辑:txj

 

        参加10月自考的新生可于10月9日领取准考证,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的。
  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老师提醒,准考证不但是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也是申请论文、办理毕业等自考各环节的必带证件之一。考生领到准考证后要妥善保管,以免遗失,也不要涂改、损坏。考生如不慎遗失准考证,要在新生注册期间持身份证到所注册的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准考证。重新制作的准考证与当期注册的新考生准考证同时发放。考生在未领到重新制作的准考证前,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向区县自考办申请签发临时准考证,参加当期考试。

  据了解,10月9日是各区县集中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避免考生领取准考证与自考办其他工作发生冲突,考生要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如果考生当天不方便领取,可找人代领。如果找人代领,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也要带好。

  “十一”长假临近,不少刚进入民办高校的新生都准备回家度假。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有离京安排的新生及补办准考证的考生要在假期结束前准时返校,以便及时领取准考证。记者从一些区县自考办了解到,每年都会有个别新考生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考生要带好从信息复核单上裁下的领取准考证凭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        北京自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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