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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声乐》考试大纲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表演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它是一门实践型、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是表演专业的基础课,其特点是注重考生的表演(表现)能力。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是为了让考生通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掌握一整套系统的声乐与表演的技巧与技能,从而达到气息通畅,声音洪亮,音色优美,能完整地演唱和表现歌曲的内涵,并能使自己对音乐修养及感受,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和层次。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声乐的课程设置一定是和表演专业有紧密的联系,它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关系,它可以通过声乐、通过节奏,来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从而让演员在人物的塑造上有更多的手段,更精准的技巧,使影视表演达到一个更高的水平。
第二部分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环节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了解自己各部位发生器官的构造,运用正确的呼吸;以自然声区为基础,力求做到喉头稳定,喉咙打开,发音自如流畅;达到基本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状态,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体会气息对声音的支持。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影视演员的声乐训练
识记:无
理解:正确的呼吸方法
应用:发出上下通畅、流畅的声音
(二)歌唱的呼吸方法
识记:无
理解:运用正确的呼吸
应用:口腔打开,吐字圆润
第二环节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在中声区的基础上锻炼发声技术;使中声区的声音流畅自如,逐渐稳固;要求声音的连贯性及吐字圆润。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气息的支撑
识记:无
理解:中声区的发生方法
应用:声音的连贯性及吐字圆润,上下声音通畅
(二)打开喉咙的作用和方法
识记:无
理解:打开喉咙的作用和方法
应用:声音上下通畅自如
第三环节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巩固并进一步掌握呼吸和发声技巧,使声音流畅,逐步扩展音域,使唱出的声音有弹性。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共鸣
识记:无
理解:共鸣的发生方法
应用:在巩固中声区的基础上,适当扩展音域
(二)歌唱的语言
识记:无
理解:控制气息的方法
应用:用气将发出的声音控制的自如
第三部分实践考核
一、考核目的与要求
通过三个学期的训练,考生应掌握与了解声乐训练与表演的关系,正确掌握科学的声乐训练,了解声乐训练中的每个技术环节,充分地将所有的技能技巧,运用到歌唱中去。
二、考核内容
(1)呼吸方法的运用。
(2)歌唱形态的养成。
(3)口腔与各歌唱器官的状态。
(4)发声的位置与共鸣的位置。
(5)呼吸对声音的支持。
(6)音准、节奏的准确。
(7)简单的模唱训练。
(8)能完整的演唱一首规定曲目,且技巧准确,感情表达细腻。
(9)能完整的演唱一首自选曲目,在选材上不得选用说唱形式,以及无法辨别音准、音高的歌曲。歌唱形式以及演唱方法不限。
三、考核方式和所需条件
1.考核方式
以下二十首歌曲为规定曲目,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任意一首歌曲演唱,教员也可以对考生的规定曲目加以指导和训练。
康定情歌
在那遥远的地方
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三套车
红河谷
江河万古流
多情的土地
黄水谣
我和我的祖国
燕子
花非花雾非雾
踏雪寻梅
我像雪花天上来
奥运主题曲(我和你)
塞北的雪
小河淌水
兰花草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军港之夜
2.所需条件
该考试需在声乐教室内进行。
3.评分标准
(1)呼吸方法 25分
(2)歌唱状态 20分
(3)音准、节奏 25分
(4)情感表现 30分
(5)模唱旋律占10分,以补充整体分数的不足。
第四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理解”、“应用”三个能力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要求。
理解: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声乐基础通用教程》,张重辉主编,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掌握。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这可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4.完成书后作业和适当的辅导练习是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提高能力的重要环节。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掌握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所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宜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辅导时,要注意突出重点,对考生提出的问题不要有问即答,要积极启发引导。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学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7.要使学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会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8.助学学时:
本课程共 8 学分,建议总课时 160 学时,其中助学课时分配如下: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致是:“识记”为 10 %,“理解”为 20 %,“应用”为 70 %。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较易、中等难度、较难。较难部分不超过30%,建议20%。
4.试题类型一般分为:规定曲目选唱。
5.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根据所选曲目确定。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