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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北京自考会计专业(专科)考试计划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无忧自考网 责任编辑:txj

专业代码:01A0203(2008年10月起执行)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胜任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基本技能。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法规,具有熟练地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工作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自考教育

本专业课程考试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同专业专科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81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3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4  高等数学(一)  6   
5  大学语文  4   
6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7  基础会计学  5   
8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选考一门
英语(一)  7 
9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10  中级财务会计  8   
11  成本会计  5   
12  财务管理学  6   
13  管理会计(一)  6   
14  中国税制  4   
15  企业管理概论  5   
16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4   

四、考试方式

1. 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考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方案

序号  上一执行期  当前执行期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大学语文(专)  4  大学语文  4 
2  财政与金融  5  中国税制  4 
3  基础英语  6  英语(一)  7 
4  经济法概论  5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5  应用统计  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6  国家税收(注会方向)  6     
管理会计  5  管理会计(一)  6 
7  财务管理  6  财务管理学  6 
8  财务会计(本专业)  12  中级财务会计  8 
9  审计学(注会方向)  4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4 

公共政治课课程改革衔接(从2008年10月开始执行)

原公共课
三选二
新计划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3门课程中2门(含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

已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1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课程代码03706,2学分)的考试;仅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3707,4学分)的考试。

教材的变更以北京市自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信息为准。北京自学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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