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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9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的通知
2009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即将入行,现将考生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时光为2009年12月12日—17日,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入行网上毕业申报。点击“自学考试业务办理”后,在“毕业申报”栏目内,点击毕业申报中的“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密码为考生报名考试时使用的密码。
二、 电子商务中、高等证书,剑桥金融管理证书和剑桥商务管理证书与毕业同期申办,考生于区县初审时光分离到崇文区自学考试办和西城区自学考试办办理。
三、本次自学考试毕业申报专业的课程及替代关系按公布规划执行,对于春秋超过50岁(含50岁)的考生,可恰当放宽其旧课程使用时限。
四、申报入程中,对计算机体系未能提取到造诣的课程,考生要依据造诣单补录造诣和考试时光,并在初审时提交造诣单。
五、考生应依照要求填写简历和自我概括,简历按时光顺序由遥到近,从高中进行填写,数字在英文半角情况下录入,时光距离横杠用小键盘上的减号。自我概括不得超过500个汉字,建议考生先用WORD编纂,再入行粘贴。
六、网上申报胜利的考生依照网上申报胜利归执单的要求,带齐资料于划定时光、地点,实录提交毕业申报资料。
七、考生需交纳费用20元。
八、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划定时光内申办毕业手续,当期不予补办,可加入下一期的申办,毕业审核要求及毕业时光亦随下期。
九、毕业申报期间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1606688,或到考试院一层大厅入行实录咨询(周末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