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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自考学士学位授予有关通知

时间:2016-05-06 来源: 责任编辑:txj

各位考生: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教高[2009]5号文件精神,对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前提作了对应调整,现将申请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士学位授予前提调整的主要内容

  1、预备申请自学考试学位者必需提前加入由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且造诣及格。(加入考试的时光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2、学士学位申请者必需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的一年内,在划定的时光向我校继承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只要一次申请学位的机遇)。

  3、修订内容自09年12月毕业生起执行。

  09年12月及以后毕业的我校主考专业本科毕业生欲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需提前加入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每年两次,安徽省学位考试网址:)。

  二、09年6月及以前毕业的考生申请学士学位注意事项

  1、07、08年及09年6月毕业的我校主考的专业所有本科毕业生符合原学位申请前提者,请于2009年9月26-27日来我院(师大赭山校区)申请,逾期者视为自动废弃。

  2、未通过学位加试课程考试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请加入今年7月30日我校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加试课程考试报名。

  3、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及复印件、论文和英语(二)(或PETS三级)及格证,师范类专业还须携带学位加试课程及格证。论文造诣及格证遗失者请携带准考证,英语造诣及格证遗失者请出示地市自学考试办的造诣证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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